普华永道:跨境理财通试点在即,湾区银行蓄势待发

时间 : 2021-07-02 11:41:04

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共同起草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21日。

征求意见稿已为银行、财富管理公司和基金经理在大湾区的业务运营提供了更加明确的监管要求。征求意见稿确定北向通和南向通的业务试点总额度分别暂定为1500亿元人民币,个人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征求意见稿也规定了投资者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需要满足的详细条件。

我们的出版物介绍了跨境理财通业务的核心监管要求的详情。同时,我们分享了银行、财富管理公司和基金经理应着手准备的事项,以充分把握跨境理财通业务带来的机遇。我们在出版物中涵盖的领域包括内部控制设置,产品尽职调查,需满足的法规要求,人员培训,现有基础架构评估和数位化运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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